二零一五年,十月二十三日,星期五。

當正式老師的第五十三天。

我決定開始我的教師日誌。也在今天,我請了一天的病假。

 

請了假之後,體會到所謂老師請病假的愧疚感。沒錯,就是「愧疚感」。

疚,應是從自己的過失衍生出來的感覺。而生病對於老師來說,就是件錯事:老師生病那書誰教?老師生病那功課卷子誰改?老師生病那學生誰負責?

所以對於老師來說,明明不是自願想生病請病假,還是得背負那種自己做錯事的罪惡感。愧,是對同事對學生得慚愧之心:對不起我生病了要請你代課;對不起我生病了讓你學不到東西;對不起我生病了不能參與會議...

然後回到學校,還要默默承受好同事們的冷言冷語:「哇拜山拜到病啊?」「你就好啦可以放咁多日假我都想啊!」「琴日開會開到勁夜先走囉,仲要同班家長social,你就好啦!」聽到這種話只能掛上招牌的假笑然後默默的飄走,然後心裡默默的講髒話問候那些好同事。

 

原來老師生病需要承受這些後果。

 

其實,生病並不好受啊!你以為是我自己自願生病的嗎?生病累倒請假休養也應該理所當然啊!為什麼老師生病請假就是種罪過呢?

的確,老師的薪水比一班打工族還要高,社會大眾也對老師有很高的期望(無論是言行舉止,還是打扮上)。希望老師可以教好自己仔女,除了要教授知識,還要當保母幫人「湊仔」。但是大家是不是忘了,我想就連同行老師們自己也忘了,也許是因為當「聖人」(鐵人好像比較恰當?)當久了,忘了自己也只不過是個「普通人」,也是會有累和傷心難過的時候。(說是聖人並不是因為老師特別神聖,是因為很多老師,尤其是那些元老前輩們,常常散發出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) 在我看來,比人高一點的薪水,是給「做到隻狗」的老師們的賠償: 超過十二小時的過做時間,就算回到家也要繼續做;除了教書還有行政工作,還要身兼輔導員和社工,輔導學生還要管他們的家事;在比較差的學校教書,甚至要忍受被學生時常「問候」甚至性騷擾,卻不能報警只能一笑置之;面對怪獸家長,有理也說不清。

無論是身理上還是心理上都是折磨(由其是對新老師),所以薪水高一點也算是對老師們身心受罪的補償。

我知道每份工作都有它辛苦的地方。而老師們的辛苦,身心的苦痛,只有老師們才懂。

 

也許是因為我不是個對教育滿腔熱血的老師,我從來沒有過那種「噢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可以改變這些人(學生)」的想法。說真得我也無法理解這種想法,我只想頹頹的過。 

 

距離明年八月,大約還有十個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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